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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渭至定西高速公路建设社会投资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者:gstwlsnm
    2017-07-10 07:15:04   转载
    文章基本信息
    采购类别:  公开招标招标编号:
    采购人:  定西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甘肃省招标中心
    采购预算:(万元)  1262959

    通渭至定西高速公路建设社会投资人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D03-12620000224333349J-20170622-026957-4

    招标编号:GZ1706129-TWZDX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渭至定西高速公路项目已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均简称:PPP)实施方案编制,通过了定西市财政的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验证,并由定西市人民政府以定政函[2017]89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招标人是经定西市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定西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

    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可以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市场主体。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通渭至定西高速公路位于定西市安定区和通渭县境内。起点与规划的省网高速S35景泰至礼县公路相接,终点与G30连霍国家高速公路相接。通渭至定西高速公路的建设能够有效改善定西市的交通环境,极大地促进贫困地区同周边城市之间的交通联系与经济往来,对建设环兰州大交通圈和都市圈,加快都市群经济快速发展、改善定西市交通条件和投资环境,促进经贸流通,创造有利的投资环境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本项目是连接通渭县、安定区的一条便捷通道,同时也是连霍高速定西境内的第二通道,能够将两地大量的人文和自然旅游资源有机地联系起来,形成一条有着丰富人文旅游资源和自然景观的旅游走廊带,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且景家店至唐家岔段与连霍高速构成定西市绕城高速,有利于定西市城市发展。本项目的建设对于完善区域路网结构、带动区域社会经济跨越式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和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本项目位于定西市安定区、通渭县境内。项目起点位于通渭北张家台子,与规划的省网高速S35景泰至礼县公路以枢纽互通立交相接,途径马营镇、宁远镇、李家堡镇、景家口、团结镇、关门口、内官营镇新庄门、称钩驿乡,路线终点位于定西称沟驿(唐家岔),与G30连霍高速公路以枢纽互通立交相接。

    本项目推荐方案路线全长117.10公里,另设互通立交连接线总长度8.95公里。共设置特大桥5815米/4座、大桥27251米/56座、中桥218米/3座、小桥23米/1座,涵洞351道,隧道14248米/7座(以双洞计);互通式立交11处,设置分离式立交1座、天桥5座,小桥式通道6座、涵洞式通道82道。

    全线共设置高速公路管理所1处(通渭县)、养护工区2处(通渭、安定)、匝道收费站7处,设置服务区2处(宁远镇、内官营镇),停车区2处(马营、苏家川),隧道管理站2处,隧道变电所12处。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

    本项目的建设工期安排如下:施工工期3年,2017年8月初全线开工建设,2020年7月底建成通车。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次招标范围为通渭至定西高速公路项目的社会资本,具体操作模式见本公告 2.2.2 款。

    2.2.2 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简称:BOT)+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特殊股份”模式。投标人中标后,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授予申请人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特许权,包括投资建设权、运营期的收费权、公路附属设施经营权等。投标人作为社会资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 PPP 项目合同(即特许经营协议,下同)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 PPP 项目合同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按合同规定无偿移交给定西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同时,中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某成员)作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试验段除外)的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总承包,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收费、监控、通信、供配电、通风、照明、消防、管理设施以及服务设施等)、绿化、信息管理等全部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为1262959万元,由资本金和项目公司融资构成。其中,资本金465619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6.9%;项目公司融资797339万元,约占总投资的63.1%。项目资本金由政府资金和社会投资人资金组成。

    2.2.3政府将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其中政府出资人代表为:定西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方式为:省级及行业补助资金,出资额为:政府资金228153万元,占资本金的49%,资金来源为甘肃省级补助(按1980万元/公里计);社会投资人资金为237466万元,占资本金的51%,资金来源为社会投资人自筹。项目公司融资797339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内银行贷款,贷款利率为4.90%出资时间为:项目建设期。项目实施机构定西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社会资本合作人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

    2.2.4政府特殊股份是政府指定实施机构在项目公司出现重大经营政策调整、股东调整、重大融资活动、超额收益分享、超低亏损补贴等特殊情况时,享有一票否决权。

    2.2.5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 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或勘察设计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或勘察设计服务将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上述施工、货物或勘察设计服务的价格将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原则和方法确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3.1.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 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 2016年末总资产500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 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净资产 200亿元人民币以上;

    3.1.3近三年(2014、2015和2016年)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 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财务状况良好,2016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70%;

    3.1.4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不低于30亿元人 民币,融资能力不低于85亿元人民币;

    3.1.5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 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3.1.6对拟自行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提供或勘察设计服务的社会资本的资 质和能力要求为:

    施工能力:

    (1)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 上资质,并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单位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 全长1000m及以上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的高速公路桥梁的施工;

    (3)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一座主线单洞长3000m及以上的高速公路隧道的施工。

    勘察设计能力:

    (1) 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以及公路行业(公路、特长隧道、特大桥梁、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审批”时间为准,下同),累计独立完成80km及以上高速公路土建的勘察设计工作;累计独立完成 80km 及以上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收费、监控、通信、房建工程等)的勘察设计工作;独立完成过一座高速公路特长隧道(3000 米以上)土建的勘察设计工作。

    3.2 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3.2.1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2.3联合体总资产、净资产以及投融资能力按照联合体总和确定,满足本公告第3.1.2、3.1.4款的要求。

    3.2.4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招标公告第3.1.1、3.1.3、3.1.5款规定的联合体投标的资格条件要求。

    3.2.5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

    3.2.6 联合体成员中必须有满足本公告第 3.1.6款要求的企业。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予以否决。

    3.4招标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 行考察核实,投标人应予以配合。

    3.5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 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 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3.6参加全省重大项目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要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下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请投标人于 2017年 7月10日 00  时 00分至2017年 7月14日23 时59 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在线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网上系统报名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布的截止时间,(发布时间为 n × 24小时,n≧5  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发布招标文件的天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进入甘肃省 公共资源交易局进行交易。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任何疑问可以以邮件形式将疑问函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进行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7月30日9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6楼第1开标厅(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授权人授权委托书(牵头单位)、授权人身份 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如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如有)、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并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上述证件及资料。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 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政府采购政策及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

    参加本项目投标将需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金额: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取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按约定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投资人项目资本金出资额的5%,形式为: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等形式)或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

    收 款 人: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 号: 6608 0001 21898000 20

    开户银行: 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 号: 3138 2105 4001

    地 址: 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天庆嘉园 1296 号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甘肃银行到账查询电话: 0931-8276931。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 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 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 不得以分公司、 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 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 标段(包) 的 8 位数字登记号。 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 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 标段(包) 的, 将导致投标无效; 未按标段(包) 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 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定西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定西市安定区交通路287号

    邮    编:743000

    电    话:0932-8321925  18034685587

    联 系 人:莫继鸿

    招标代理:甘肃省招标中心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飞雁街118号

    邮    编:730010

    电    话:13893665663

    传    真:09312909788

    邮    箱:576765796@qq.com

    联 系 人:孙娟

     

          监督部门:定西市财政局

          地址:定西市安定区新城区甘肃银行大楼

          电话:0932-8620820

        监督部门:定西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定西市安定区交通路287号

         电话:0932-8226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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